妊娠高血压的危害有哪些?

2021-06-04 16:11 香港化验所
妊娠高血压的危害很大,可致抽搐、昏迷、心力衰竭等多器官损害,严重者甚至威胁着母儿的生命,而且还可能引起后遗症。所以孕妈妈不得不谨慎对待。
 
危害一、加重原有病情
 
在孕妈妈当中大约有四分之一的妊高症的患者会出现先兆子痫——在高血压、蛋白尿基础上,出现头痛、眼花、恶心、呕吐、上腹不适等症状,如果妊高症出现在孕期的前三十周内,先兆子痫的发病率会明显增加,另外,妊娠高血压的孕妈妈发生其他并发症的风险会更高,这包括早产、胎盘早剥、胎死宫内等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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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害二、妊高症对孕妈妈身体脏器的危害
 
妊娠高血压由于全身小动脉痉挛使各脏器产生病变。危害主要有:
 
(1)脑:脑部动脉痉挛,引起脑组织缺血、水肿,出现头晕、头痛、恶心、呕吐和抽搐等症状,严重时脑部血管收缩伴有血管栓塞,出现点状出血,这些孕妈妈常可引起昏迷。
 
(2)肾脏:肾脏缺血,毛细血管血栓形成以致肾功能受损,可引起少尿、蛋白尿,严重者可出现肾功能衰竭。
 
(3)心脏:心脏冠状动脉供血不足时,可使心肌缺血,水肿及点状出血与坏死。由于周围动脉痉挛,阻力增加,心脏负担加重,可出现左侧心脏衰竭。
 
(4)肝脏:重度妊娠高血压时,可引起肝脏表面出血,而有上腹部不适,严重时形成血肿,甚至肝破裂出血。
 
(5)眼:视网膜小动脉痉挛、缺血以及高度水肿时,出现眼花、视力模糊,严重时可引起暂时性失明。 
 
危害三、妊高症对胎儿的影响
 
孕妈妈患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时,由于子宫血管痉挛所引起的胎盘供血不足、胎盘功能减退,可致胎儿窘迫、胎儿宫内发育迟缓、死胎、死产或新生儿死亡。孕妈妈病情越重,对胎儿的不良影响越大。 
 
危害四、妊高症后遗症
 
妊娠高血压疾病一般在分娩后即可自然痊愈,但如果在分娩1个月后,尿液中蛋白质的含量居高不下或者持续出现高血压症状,就应考虑是否为妊娠高血压疾病后遗症。产后一个月进行健康检查时,如果查明患有妊娠高血压疾病,就应当接受治疗。 
 
总之,妊娠高血压的危害主要是导致全身小动脉痉挛而使各脏器产生病变。为了避免妊娠高血压的危害,孕妈妈应按时做好产前检查和孕期保健,定期检查,及时发现异常,给予治疗及纠正,从而减少妊娠高血压病的发生和阻止其发展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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